各县(市、区)林业局、市森防站、市大山苗木繁育中心: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各县(市)林业局组织的项目申报情况,经过前期抽查、核查,局党组研究决定,现下达2018年第三批市级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440.69万元,其中:1、干果经济林等产业扶持资金100万元;2、林业系统基层小型基础设施补助160万元;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00万元;4、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80.69万元。(详情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林业局接到文件后要在两周之内将本次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分解下达给各实施主体,并在县林业局部门网站或当地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
二、各县(市、区)林业局要切实担负起项目实施监督的主体责任,督促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及资金使用计划及完成时限,由县林业局审批后报市林业局对应业务科(站)备案,确保在6月底之前完成实施方案审批工作。
三、市局各相关主管科(站)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按照林业项目规定要求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程序规范实施,并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各县要抓住有利时机,及早谋划项目,科学安排工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于11月底前完成各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自评报告报市林业局对口业务科(站)和发资科。
此款系一次性支出,资金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相应科目下执行。
2018年第三批市级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汇总表
附件:1、2018年干果经济林等产业扶持项目实施办法及资金计划表
2、2018年市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办法及资金计划表
3、2018年市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办法及资金计划表
4、2018年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计划表
晋城市林业局
2018年5月30日 |